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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能不能善意取得?信用卡3000逾期后果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2年10月20日 来源: 杭州经济纠纷律师   http://www.lwwls.com/

 卢琰律师,杭州经济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浙江六善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遗失物能不能善意取得?

一、遗失物能不能善意取得

不可以。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二、善意取得是怎么回事

答:所谓善意取得,是指动产占有人或者不动产的名义登记人将动产或者不动产不法转让给受让人后,如果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即可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法律制度。

我国《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根据此规定,善意取得须符合以下三个要件:

受让人受让财产时主观上是善意的。受让人善意,是指受让人相信财产的让与人不是无处分权人。

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让。无偿方式取得财产的,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转让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如果双方当事人仅仅达成合意,没有物权变动的公示行为,当事人之间只是债的法律关系,没有形成物权法律关系,不能发生善意取得的效果。

三、归还别人的遗失物有权要求报酬吗

答:我国《物权法》第112条明确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拾得人在拾到他人遗失物之后,负有妥善保管遗失物的义务,如果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遗失物毁损、灭失的,拾得人要承担赔偿。当然,由于拾得人归还他人遗失物并不领取报酬,所以拾得人只在保管遗失物时有重大过错,即故意和重大过失时才对拾得物的毁损、灭失负赔偿。如果只因一般过失造成拾得物毁损、灭失,拾得人不负赔偿。

大家对于为什么遗失物不能善意取得,应该有了一定的了解,遗失物品虽然是遗失了,但是其所有权并未发生变化,也不因遗失而发生改变。大家也是不可以一任何方式取得的,除非经过遗失物品的主人同意,其他任何占有行为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因此大家在拾得遗失物品以后要合理处置,不能非法占有,防止因此涉及到纠纷和麻烦。

如果在路上拾到他人遗失物品的话,应该马上进行归还,因为无论时间的多少,遗失的物品都是属于权利人的,如果拒绝归还的话,对方可以以侵占罪起诉至法院,不过在归还的时候拾到人可以向权利人要求一定的报酬,这是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

信用卡3000逾期后果有哪些

信用卡3000逾期后果有哪些

逾期不还信用卡的消费款则不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可能会收到银行的催缴电话等。如果在信用卡到期还款日后持卡人没有全额还款且未选择最低还款额还款,则可能会产生以下的后果:

1、消费款项不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

发卡银行会从发生消费的当天,以消费金额为本金按日计算利息,日息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对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还会按月收取5%滞纳金。

2、收到发卡银行的催缴电话、催缴信。

有些人由于无知和盲目自大,不但不还款,还通过更换地址和手机等联系方式来“跑路”,让银行联系不上自己,以为这样银行就奈何不了自己。其实,这种做法是非常错误的,万万不可取。办理信用卡的时候,你的实名信息已经被银行记录,一旦你“跑路”,银行会认定你恶意透支和欠款,会报警。

3、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被发卡银行冻结信用卡账户,欠款记录可能被反馈至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影响持卡人的个人信用记录,导致持卡人无法正常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等。

4、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

《刑法》第196条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的,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

信用卡是现代的信用社会的产物。当事人持有信用卡,银行通过信用卡持有人的具体信用值来判断当事人的信用度,对当事人确定一定的信用额度。其实本质上来说这属于一种信用贷款行为,和担保贷款不同,是不需要抵押什么具体的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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