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纠纷律师

-卢琰

13905791290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怎样进行沪市B股交易 券商委托费的收取

添加时间:2021年5月4日 来源: 杭州经济纠纷律师   http://www.lwwls.com/

  卢琰,杭州私募基金踩雷维权律师,现执业于浙江六善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怎样进行沪市B股交易

上证所B股股票交易采用集合竞价的方法来决定当日开盘价,并以此计算当日开盘指数,这一点与A股相同。从交易规则上看,1、B股交易仍实行T+0回转交易,T+3交收制度。T+0回转交易指当日买入的B股股票可于成交后卖出;2、上证所挂牌的B股是以美元作为计价单位,申报的最


上证所B股股票交易采用集合竞价的方法来决定当日开盘价,并以此计算当日开盘指数,这一点与A股相同。从交易规则上看,1、B股交易仍实行T+0回转交易,T+3交收制度。T+0回转交易指当日买入的B股股票可于成交后卖出;2、上证所挂牌的B股是以美元作为计价单位,申报的最小单位是0.001美元,申报的最小交易单位是1000股;3、B股交易实行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在正常交易时间内的B股有效申报,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上下10%为限;若是特别处理的B股,则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上下5%为限;若是特别转让的B股,则以前周五收盘价的5%为涨幅上限,无跌幅下限。在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委托买卖价格要符合相应证券的价格涨跌幅的限制,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券商委托费的收取

投资者在进行深沪两市股票买卖时,一些券商要收取委托费。 由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的是无形席位交易方式,大多数开通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的券商不收取委托费,尤其是深圳本地的券商,已不再收取委托费。 杭州证券交易所在收费规定上允许杭州本地券商收取投资者每笔1



投资者在进行深沪两市股票买卖时,一些券商要收取委托费。 由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的是无形席位交易方式,大多数开通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的券商不收取委托费,尤其是深圳本地的券商,已不再收取委托费。 杭州证券交易所在收费规定上允许杭州本地券商收取投资者每笔1元的委托费,异地商券则可收取每笔5元的委托费。 由于券商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一些券商为吸引投资者,降低甚至免收投资者委托费,另一些券商则因当地证券营业网点少、投资者多的状况而收取委托费。


联系电话:13905791290

全国服务热线

13905791290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